2009年11月26日 星期四

「祖父母政策」比「祖父母節」重要

教育部又有新點子,最近端出了「祖父母節」的構想。據稱已獲得吳揆的大力支持,將訂八月最後一個周日為「祖父母節」;並建議阿公阿嬤可在開學前的這天買文具送孫輩,並在開學日牽著孫兒上學去。

教育部長吳清基說,如此是希望增進祖孫間的感情交流,培養傳統孝道精神,「弘揚師道、推行孝道,國家才有希望」。教育部次長吳財順則說,台灣現在是高齡化的社會,未來是超高齡化社會,增訂「祖父母節」可帶動社會尊重老人。

這真是教育部向行政院及人民丟出的一道「道德測驗題」。在「重視孝道」、「尊敬老人」、「培養祖孫感情」的大旗之下,誰敢曰不宜?

我們同意,孝道、敬老,或者增進世代間的理解等,都是十分重要的課題;教育部能主動擔起移風易俗、發揚孝道的重責大任,其勇於任事的精神也令人敬佩。但是,檢視「祖父母節」的構想基礎,不免發現這是出於對家庭型態、倫理關係的傳統想像。

就教育部官員目前為民眾描述的內涵,要祖父母送文具給孫輩,開學日牽他們上學去,看來主體仍是兒孫,而不是祖父母,只是正式派定祖父母的工具角色。於是,即使在為他們設立的節日,他們的功能還是送小孩上學;官員難道不知道,這早就是許多台灣老人家每日的例行工作,無薪而且無法請假?

但是,現代社會裡,愈來愈多的祖父母希冀享受晚年的自在,在盡了養兒育女的人生義務之後,再不希望餘年繼續為兒女提供免費「愛的勞務」。更有甚者,不負責任的兒女把孫子丟給祖父母照顧,靠老人津貼養孫兒。面對下一代的「啃老族」,如此的「祖父母節」豈不令祖父母感傷?

為了解決社會問題,或強調倫理道德而設立節日,必須小心。在多元社會裡,對愈見多元的家庭型態,比如單親家庭、各自帶著前次婚姻兒女再婚的「重組家庭」等,必須更具文化敏感度,避免以舊社會的思維為學生的家庭貼了標籤。已有教師反省,在母親節畫「我的母親」、作文課寫「我的父親」,對許多單親或重組家庭的小孩都可能是難題;如今要訂「祖父母節」,倘若父母輩與祖父母輩的關係異樣,難免徒然增加祖孫三代的緊張。就台灣社會現狀來看,此種可能性恐怕不小。

再者,對於節慶,台灣官方與民間早都各自發展出「過節公式」:儀式與消費。依照台灣社會現下的「過節」習慣,祖父母節場景大概是:官方必會舉辦應景儀式,諸如選拔「模範祖父母」、舉辦「溫馨祖孫情」徵文或者「手機簡訊祖孫傳情」大賽。民間則是比照目前過母親節、父親節等「節日商業化」模式,商家推出「祖父母節大餐」,以及給祖父母的應景禮物組合。如此一來,教育部期待中的發揚「孝道」或「敬老倫理」,全由商家發揚光大,為人子女、孫兒者,只要埋單即可。

回到問題的初衷,若想增進祖孫情、對老人的關懷,還是那句老話:「言教不如身教」,若是父母能孝敬祖父母,孫兒輩大概不致太失禮;但若是父母早與祖父母疏離,祖孫情要靠一天的「祖孫節」來維繫,只怕反而是傷口撒鹽。

邁入老人社會的台灣,要照顧眾多的祖父母。我們並不反對訂定節日喚起倫理親情,但國家要用更全面、更細緻的政策來承擔治理責任。已上路的國民年金、勢在必行的長期照護保險,都是切中老人社會需求的重大政策;遺憾的是,政府將明年的弱勢托育及長照社福預算大幅刪減,眾多老人將首蒙其害,這顯然不是訂定「祖父母節」可以彌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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