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飯碗!外籍看護納長期照護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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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護保險籌備小組今日揭牌,據了解,長照保險的保險對象,目前擬有兩腹案,一是全體國民投保,二是40歲以上國民投保,若是修法順利,預計民國100年將開辦長照險。 根據草案,外籍看護工也將納入長期照護保險規畫,未來申請外籍看護工,將納入長照評估機制,衛生署和勞委會在審核時,將會採取相同標準,不會一國兩制,民眾不必擔心家中聘用的外籍看護「瑪麗亞」,都要被送回家。 根據經建會初擬的長期照護保險制度規畫,將維持現行外籍看護工的引進政策。外籍家庭看護工的工作內容,是在私人家庭從事身心障礙或病患日常生活照顧,但是不包括抽痰、注射等侵入性治療。 長期照護施行後,仍會繼續引入外籍看護工,但是為了整合照顧人員,未來外籍看護工的申請程序,將納入長期照護保險需求評估機制,使受照護的申請條件、審核標準及流程一致。申請外籍看護工的家庭,不可以申請保險的現金給付,但是可以申請實務給付。 長照保險規畫目前已進入最後階段,衛生署正準備接棒,準備在98年底將長照保險法草案送進立法院,如果修法順利,可望在100年開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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