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2日 星期五

靠趾頭打電腦 許淑絮獲勤學獎


靠趾頭打電腦 許淑絮獲勤學獎

【聯合報╱記者魯永明/斗六報導】 2007.06.22 03:38 am

許淑絮(中)腦麻又手腳蜷曲,由母親林月卿(右)陪同從環球創辦人許文志(左)手上領取勤學獎。
記者魯永明/攝影
環球技術學院夜間部資訊管理科應屆畢業生許淑絮,患腦性麻痺、手腳蜷曲、靠右腳第2趾頭使用電腦,樂觀奮鬥,刻苦上進,3年求學由母親林月卿開車接送,風雨無阻,未曾缺課,環球創辦人許文志特別頒給她「勤學獎」,母親則獲「感恩獎」。許淑絮將申請升讀環球四技。

「我還要繼續念書,希望有機會再出國攻讀」,34歲的許淑絮不因腦麻肢障自卑而失去信心。林月卿看到女兒畢業感到欣慰,最近許淑絮又獲得教育部特殊教育獎,及鄭豐喜文教基金會兩項獎學金共3萬5500元。

林月卿說:「我希望女兒有電腦專長後,能到伊甸福利基金會工作。」許淑絮家住虎尾鎮,在6名兄弟姊妹中排行老3,從小腦性麻痺,手腳蜷曲,父親病逝5年多,母親從事保險業務。

許淑絮26歲學電腦,靠右腳第2趾頭移動滑鼠,逐字敲打鍵盤,靠資訊網路,她建立部落格,和朋友溝通,分享心情故事,結交許多網友,網友知道她的狀況,為她打氣加油。

許淑絮事蹟讓人感動,許淑絮二技考試結束,教育部次長周燦德、技職司長張國保特別到試場探望,嘉勉她好學上進精神。她殘而不廢好學精神,也讓前縣長張榮味深受感動,89年曾到許淑絮家探視勉勵,許淑絮當場用電腦發送電子郵件給縣長,感謝縣長關心。

【2007/06/22 聯合報】

2007年6月17日 星期日

社區有愛無礙 熱舞歡慶端午

中國時報 2007.06.18 
社區有愛無礙 熱舞歡慶端午
張朝欣/北港報導

「大家來跳舞吧!」雲林縣復健青年協進會十七日在北辰國小舉辦「社區有愛,社區無礙」活動,數名肢障舞者座在輪椅上,飄移自若,活力十足,帶給社區民眾熱情有勁的端午佳節。

雲林縣復健青年協進會為照顧沿海地區身障民眾,在北港鎮成立服務中心,並招募20餘名服務員投入照顧服務工作,昨日上午協進會邀150餘名身障者及社區民眾,一邊吃粽子,一邊觀賞身障者的才藝表演。

「大家來跳舞吧!」活動一開始,心悅舞蹈6對舞者勁裝上場,國標舞的音樂飄揚在炎夏空氣中,炒熱現場氣氛,舞者坐在輪椅上竟比常人更加敏捷,現場民眾鼓掌叫好,稱他們為「風火輪上的舞者」。

隨後由視障學生表胡琴獨奏,胡琴聲揚端午,時而寧靜悠揚,時而清新婉約,現場暑氣全消,曲罷餘音繞樑,令人回味。另有北港讀書會的長笛吉他合奏、北港媽祖醫院的復健健康操等。

縣長蘇治芬應邀為照顧服務員志工隊授旗,她表示,照顧服務員是社會照顧福利政策的最基層,也是第一線的專業工作人員,希望藉由他們的付出,帶動更多人關心社會弱勢族群。

協進會理事長丁福泉表示,為讓無法參加此次活動的身障者,也能感受端午佳節的氣氛,特別由居家照顧服務員組成「送愛肉粽隊」,將愛心肉粽送抵每個人的嘴裡與心裡。

網銷農特產嘉縣六區歡喜辦成果展

中國時報 2007.06.18 
網銷農特產嘉縣六區歡喜辦成果展
莊哲權/中埔報導

「自產的土豆、花卉,都可以拿到電腦網路上賣!」經常撒網捕魚的東石鄉阿來伯學會上網後,興沖沖宣布這個好消息;來自嘉義縣6個偏遠地區數位機會中心,17日在中埔鄉和興國小舉行聯合成果展,學員們對於運用網際網路將地方特色農特產品上網行銷,都津津樂道。

「原來電腦可以做這麼多事,」戴著老花眼鏡的漁村阿伯、阿嬸,用力敲著鍵盤,這些老人家已經不再怕電腦。

根據統計,嘉義縣是全台12歲以上民眾,網路使用率最低的縣市之一,為了縮減城鄉數位的落差,加強偏遠地區民眾網路的使用及資訊應用能力,教育部在全台推動數位機會學習中心。

其中由中正大學輔導,分別位於中埔、義竹、東石、鹿草、六腳的5鄉、6個點在經過1年的學習後,昨天舉行聯合成果展,現場還有電腦打字、關鍵字搜尋、社區攝影、數位海報設計等比賽。

在中埔和興的數位機會中心,有1群外籍配偶學會上網後,已經將自己皮雕作品上網行銷;還有經營早餐店的老闆,將精緻打造的蛋糕上網,獲得不錯的迴響。這些成果,都讓他們對於行銷自家生產的手工藝或農特產品更具信心。

中正大學教授蔡秀美表示,這些成果將來都可以應用在對於社區文化的數位保存、農漁產業電子商務等,對於當地教育、文化、產業、社區營造的轉變是可以預期的。

下屆立委選舉 雲林「山海」混沌 藍綠混戰

中國時報 2007.06.18 
下屆立委選舉 雲林「山海」混沌 藍綠混戰
廖志晃/斗六報導

雲林縣下屆立委選戰,局勢越來越撲朔迷離。國民黨在山線核定許舒博、張碩文報准參選;而在民進黨內提名初選落敗的林樹山,卻還在評估是否接受台聯黨徵召,回到海線與陳憲中競爭!

雲林縣現任立委中,藍、綠陣營各3席,但在立委選舉制度變革後,下屆立委只剩山、海線各1席,問鼎國會之路,嚴重限縮。

原本在海線部署的張麗善,率先退出選戰,國民黨則徵召張榮味的女兒張嘉郡參選;而綠軍方面,則因林樹山轉往山線參加黨內初選,讓陳憲中留在海線經營。

山線立委選舉,原本就參選爆炸,民進黨舉行初選後,解決同志相爭的局面,劉建國拔得頭籌,但還得面對台聯黨立委尹伶瑛瓜分泛綠票源。

而國民黨在數度協調未果情況下,中常會核定山線選區開放參選,張碩文和許舒博也面臨同室操戈的難題。

民進黨山線立委提名初選落敗的林樹山,最近卻傳出台聯黨有意徵召他在海線參選。林樹山昨天證實,確有台聯黨人士向他探詢意向,但他還在評估可行性,也不排除這個可能。

台南東山咖啡業者將自產自銷建置品牌

台南東山咖啡業者將自產自銷建置品牌
中廣新聞網 (2007-06-17 18:41)

  古坑的台灣咖啡喝出混充進口豆的問題,同樣標榜生產台灣咖啡,是全台最大咖啡產地的台南東山地區,將建置本土咖啡自產自銷模式,成立台灣原生咖啡品牌。而東山咖啡鼻祖店家「大鋤花間」推動有機咖啡種植,成為東山咖啡特色。(戴瑞芬報導)

  台灣咖啡的最大產地就在台南東山,六十多年前海拔七百公尺高的東山山林里開始種植阿拉比卡種咖啡,目前已經有6個咖啡產銷班,20多家休閒咖啡店,為了避免被混充進口豆的古坑咖啡混淆台灣咖啡原豆原味,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和管理科學學會將打出「台灣東山咖啡」品牌,輔導業者建置自產自銷模式。

  而東山咖啡鼻祖店家「大鋤花間」,備中小企業處選定為品牌店家,推動有機咖啡種植,大鋤花間咖啡店老闆郭雅聰說

  原本經營出版社的郭雅聰二十多年前移居東山種咖啡,現在更是烘焙咖啡豆的行家,還可以改用爆米香的機器,長期訓練的手藝讓他烘焙出不輸名店的口味。來到這間東山咖啡指標品牌店家,一邊品嘗咖啡香,一邊也感受獨特的人文氣息。

勇於內鬥?台聯打算挖民進黨牆腳 

勇於內鬥?台聯打算挖民進黨牆腳 

【記者黃啟明台北報導】台聯打算挖民進黨牆腳,已私下接觸民進黨初選失利戰將,包括立委林樹山等人。台聯秘書長錢橙山昨〈十七〉天說,考量個人意願,及民進黨可能的因應動作,能否成功,不得而知。

錢橙山日前拜會民進黨秘書長林佳龍,林佳龍表示將盡速在六月二十七日民進黨中執會宣布各區候選人前,安排黨主席游錫堃與台聯協商。

錢橙山上午受訪時表示,明年立委選舉,泛綠要贏一定要合作,兩黨應黨對黨協商,若雙方各自走完黨內程序、各選區候選人定調後才協商,不利整合,應盡速促成兩黨主席會談。

錢橙山舉泛藍合作為例說,國民黨都願意讓給親民黨立委選,民進黨也應有誠意與台聯談合作。

此外,為強化組織,力拚選舉,台聯調整一級主管人事,文宣部執行長蔣月琴轉任組織部執行長,遺缺由政策會執行長周美里兼任,黨團辦公室主任李先仁請辭,遺缺由黨籍立委林志嘉接任。此外,台聯將在六月二十九日舉辦募款餐會,籌募競選經費。2007/06/17

2007年6月13日 星期三

端午台彩 兩期頭獎各加碼一億

端午台彩 兩期頭獎各加碼一億
台視 (2007-06-13 19:08)

  為了刺激買氣,大樂透特別在端午節期間,兩期頭獎各加碼一億元,而且還公佈了從未曝光的頭彩彩票,您也想成為頭彩得主嗎?統計發現,每次買個五十到一百元的人最容易中頭彩,而且這些人幾乎每期都下注。眼前這些彩券和一般的沒什麼兩樣,但是這五張可都是貨真價實中過頭彩的彩票,因為自從大樂透開賣以來,就有很多人質疑,頭彩真的都有人中獎嗎?現在真跡擺在眼前,化解大家的疑慮。其實仔細分析一下,不管自選還是快選,其實中獎機率都很大,而且中頭彩的人通常花費不會超過一百元,最重要的是,這些人幾乎每一期都會下注,您也想成為億萬富翁嗎?現在還有機會。兩期大樂透各加碼一億元,有這樣的好康,當然要趁著端午佳節,除了包粽,買彩券更要包中。

2007年6月11日 星期一

妻生日夫送彩券 中獎10億元

妻生日夫送彩券 中獎10億元
【2007/06/09 報導 】

  許多女性認為,找到好老公,勝過中頭獎。如果這麼說,加拿大女護士(泰麗)真可謂中了兩次頭獎。第一,她早就找到好歸宿,第二,她丈夫送彩券給她當生日禮物,結果真的中了頭彩,獎金3200萬加元(近10億新台幣),這是安大略省歷來最大筆彩金。 泰麗與(布萊恩)結婚19年,恩愛如昔。上星期天是泰麗43歲生日,布萊恩買了7張彩券放在生日卡內,祝老婆好運。 生日當天早上,他們的愛女要去踢足球,一家人清晨5點45分已經起來梳洗。布萊恩對彩券後說:中了!泰麗還笑說,大清早開這種玩笑,真沒趣。女兒拿過彩券再核對後說,媽媽,是真的!泰麗才尖叫起來。 泰麗星期二與老公一同領獎時,仍然有興奮到窒息的感覺,她一再提醒自己要記得呼吸。除了買屋、買車、度假之外,夫婦最高興是有能力聘請24小時看護,照顧泰麗的84歲祖母。

彩券工會建議 取消小樂透 改賣仿美威力球

彩券工會建議 取消小樂透 改賣仿美威力球
中華民國彩券販賣人員職業工會全國聯合會,昨日召開理監事會,決議將向財政部建議停售小樂透,改賣威力球彩券。


頭上戴著誇張帽子的迪特里希,於2006年8月與其他99位起司公司的同事共同獲得2億860萬美元的威力球彩金,3年來他們集資買樂透,果然獲幸運之神青睞。(美聯社)
大吃小 今彩也瓜分

〔記者鄭旭凱、鄭琪芳/綜合報導〕中華民國彩券販賣人員職業工會全國聯合會,昨日在雲林縣古坑鄉召開理監事會,會中決議將向財政部建議停售小樂透,改賣中獎困難度更高、獎金更容易高額累積的威力球彩券。

該會副理事長黃顯堂表示,彩券販售業績明顯下滑,小樂透的客源原本已被大樂透瓜分,中信銀推出天天開獎的今彩539後,現在小樂透簽注的數量更是大量減少,已成為退時商品。

黃顯堂表示,先前他們已向中信銀建議取消小樂透,但未獲回應,聯合會理監事會將改向財政部建議,同時以美國威力球彩券的配彩方式替代,引起市場注意。

台彩指須長期評估

財政部表示,今彩539具有替代性,導致近來小樂透銷售量持續下滑,每期頭獎獎金僅700多萬元,比今彩539的800萬元還少,是否停賣小樂透、改賣威力球?將請中信銀規劃;台灣彩券則表示,目前正在做市場調查,需要長時間評估。

財政部國庫署長蔡慶年指出,威力球獎金雖高,中獎率則更低,彩券產品要如何取捨,將請中信銀分析看看;台彩表示,彩券工會今年4月就曾提出這個建議,目前台彩正進行消費者調查,希望了解市場意見後再進一步規劃。

中華民國彩券販賣人員職業工會全國聯合會25名理事、7名監事及全國各縣市彩券工會理事長及幹部合計80餘人,昨在古坑鄉華山咖啡園區召開會議,決議共同向財政部建議停售小樂透。



--------------------------------------------------------------------------------

全國投注站 古坑咖啡上架

〔記者鄭旭凱/雲林報導〕雲林縣古坑鄉農會生產的三合一、二合一咖啡,日前遭檢舉使用印度進口咖啡粉,商譽受打擊,業者評估銷售量下滑幅度約兩成,不過,在縣議員劉建國的撮合下,彩券販售人員職業工會全國聯合會宣佈,將利用彩券經銷通路讓古坑咖啡上架發售。

雲林縣彩券工會理事長陳明瑟表示,根據「公益彩券發行條例」彩券各經銷點不以彩券為唯一營業項目,全國各縣市彩券工會理事長,已同意協助串連全國5千多個彩券投注站,成為古坑咖啡的經銷站。

楊忠和:運動彩券確定明年四月十五日發行

楊忠和:運動彩券確定明年四月十五日發行
中央社╱中央社 2007-06-11 21:14 調整字級:

(中央社記者李安東台北十一日電)行政院體委會主任委員楊忠和今天表示,運動彩券確定在明年四月十五日正式發行,不過,前提是一切順利,沒有意外。


他指出,按照正常進度,九月十日將選定發行機構,同時為了嘉惠國內體育團體,達到盈餘專款專用的目的,希望立法院本會期通過「公益彩券發行條例」修正案。


體委會今天舉行年中記者會,接替陳雨鑫出任政務副主任委員兼發言人的蔡煌瑯,雖然在上午宣誓就職,但是另有要務未出席,由楊忠和瓜代發言人地位,說明及答覆各項業務狀況。


楊忠和對備受矚目的北京奧運聖火問題,交由國際處處長葉景棟答覆,葉景棟表示,有關奧運聖火經過台灣傳遞沒有新的進展,仍停留在第三國進、第四國出的基本要求之下。


有關運動彩券部分,綜合計畫處處長張芬芬也補充說明,她說,按照進度,體委會預定在九月十日決定發行單位,明年四月十五日正式上市。但是,今年三月間公益彩券條例曾做修正,彩券盈餘需與國民年金與社會保險分配,這與發行運動彩券發行的目的不符。


因此,體委會又提出「公益彩券發行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此才能讓運動彩券的盈餘可以全部投入在國內體育運動中,而不必挹注國民年金和社會保險。

2007年6月10日 星期日

產銷合作社 擬提供生產履歷

產銷合作社 擬提供生產履歷
周麗蘭/古坑報導

生意講求誠信,古坑咖啡將重新出發!36名咖啡農與華山咖啡業者,籌組「古坑咖啡產銷合作社」,統一加工、認證、行銷,維持生豆品質、解決咖啡豆供需失衡問題,也對消費者徵信。

古坑產出的即溶咖啡,咖啡豆產地標示不清,引起消費者譁然,質疑古坑咖啡不是台灣咖啡,事實上,古坑鄉種植約80公頃咖啡樹,但因本土咖啡豆成本高,即溶咖啡多用外國咖啡豆,只有論磅賣的咖啡豆才是真品。

上月,雲林縣調站調查古坑農會咖啡成本疑案時,意外爆出「咖啡豆來自印度」,影響所及,不僅農會的銷售率下跌,也波及鄰近咖啡業者,雖然觀光客人數差不多,但銷售量平均掉2成。

為了彌補「誠信」漏洞,古坑咖啡產銷班長張景科登高一呼,籌組「咖啡產銷合作社」,將從水洗、發酵、製成生豆過程,統一加工,以求生豆品質穩定。

為徵信於消費者,合作社也將為銷售的咖啡豆背書,提供生產履歷,證明「古坑生產的台灣咖啡」,屆時消費者可按圖索驥,不怕魚目混珠,但價格勢必高一些。

華山休閒產業促進會副會長賴松志指出,第4年的咖啡樹正式進入產期,古坑咖啡樹去年九月盛產,但因加工技術不一,生豆品質不穩定,導致咖啡農不知要賣誰,咖啡廳也苦於尋找好的咖啡生豆。

賴松志表示,咖啡農1公斤生豆求售500元,價格不低,由於銷售管道不明,去年生產的咖啡豆,很多都還在家裏賣不出,眼看今年九月產期又將至,再不解決行銷問題,可能面臨廢園問題,咖啡農與咖啡業者對組成合作社抱持高度期待,對消費者也是好事。

台彩每當1分鐘 工會將索賠300元

中國時報2007.06.11
台彩每當1分鐘 工會將索賠300元
【周麗蘭/雲林報導】

中國信託銀行接手營運「台灣彩券」後,不時傳出電腦當機,十日在古坑召開的全國彩券工會理監事會,決議「台彩」未來每當機一分鐘,將依營業額等級不同,向台灣彩券公司聲請賠償最高三百元的補償金。

台中縣彩券販賣人員職業工會理事長、大里市代表黃顯堂指出,他賣彩券多年,台北富邦銀行發行期間,最高月營業額是二百萬元,平均則是五十萬元。

黃顯堂說,自從更換台彩以後,因為當機事件頻傳,影響彩迷投注信心以及營業時間,目前每月僅有二十萬元營業額。

昨日召開的全國彩券工會理監事會,有八十二位理監事參加,對於台彩當機問題抱怨連連,會中通過向台灣彩券公司求償的提案,營業額八十萬以上者每當機一分鐘聲請賠償三百元、營業額卅萬至八十萬者每兩分鐘三百元、營業額卅萬元以下者每三分鐘三百元。

除了當機問題,公益彩券盈餘分配也是焦點,黃顯堂指出,由於「彩券販賣人員職業工會」被歸類為勞委會所管,身心障礙的彩券商除非加入殘福、社福團體,否則享受不到盈餘利益,實在不公平。

會中也討論通過,將向財政部要求修改「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及管理要點」,讓賣彩券的身心障礙者,無須加入社福團體也能雨露均霑。

古坑咖啡 可望進駐彩券行直銷

中國時報 2007.06.11 
古坑咖啡 可望進駐彩券行直銷
周麗蘭/古坑報導

古坑咖啡可望進軍全台5000家彩券行,為避免消費者質疑「台灣咖啡純度」,全國彩券工會要求標明「產地」、「製造地」。

雲縣彩券工會理事長陳明瑟強調,咖啡只是5000家彩券商「互助販售」的1項,未來各縣市的特產都可能在彩券行現身。

陳明瑟與雲林縣議員劉建國、古坑鄉民宿業者、華山休閒產業促進會聯袂推動該案,昨於全國彩券工會理監事會中,獲得提案通過,陳明瑟將逐一與各縣市彩券工會協商,並著手設計網路販售平台。

劉建國表示,「公益彩券發行條例」,並未規定不可販售其他商品;中華民國彩券販賣人員職業工會全國聯合會副會長黃顯堂指出,「公益彩券經銷商遴選及管理要點」第9條也規定,「應不以銷售彩券為唯一營業項目」。

全國彩券工會理監事會昨於古坑召開,昨天該提案獲得通過後,許多理監事帶著大包小包的咖啡回家,先行試喝,古坑咖啡進軍彩券行的希望濃厚。

陳明瑟強調,彩券行賣咖啡是互蒙其利,由於採直銷方式,彩券商可增加收入,古坑咖啡農也有更寬的通路。

華山休閒產業促進會副會長賴松志指出,古坑目前有10多家咖啡業者調配即溶咖啡,各創品牌,通路僅有店家、宅配,唯古坑農會擁有連鎖通路,即全省各農會供銷部,未來古坑咖啡業者若能整合、共同行銷,相信是1件盛事。

2007年6月7日 星期四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96.06.05 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身心障礙者之權益,保障其平等參與社會、政治、

經濟、文化等之機會,促進其自立及發展,特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本法所定事項,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

前二項主管機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劃分如下:

一、主管機關:身心障礙者人格維護、經濟安全、照顧支持與獨立生活機會等相關權益之規劃、推動及監督等事項。

二、衛生主管機關:身心障礙者之鑑定、保健醫療、醫療復健與輔具研發等相關權益之規劃、推動及監督等事項。

三、教育主管機關:身心障礙者教育權益維護、教育資源與設施均衡配置等相關權益之規劃、推動及監督等事項。

四、勞工主管機關:身心障礙者之職業重建、就業促進與保障、勞動權益與職場安全衛生等相關權益之規劃、推動及監督等事項。

五、建設、工務、住宅主管機關:身心障礙者住宅、公共建築物、公共設施之總體規劃與無障礙生活環境等相關權益之規劃、推動及監督等事項。

六、交通主管機關:身心障礙者生活通信、大眾運輸工具、交通設施與公共停車場等相關權益之規劃、推動及監督等事項。

七、財政主管機關:身心障礙者與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稅捐之減免等相關權益之規劃、推動及監督等事項。

八、金融主管機關:金融機構對身心障礙者提供金融、商業保險、財產信託等服務之規劃、推動及監督等事項。

九、法務主管機關:身心障礙者犯罪被害人保護、受刑人更生保護與收容環境改善等相關權益之規劃、推動及監督等事項。

十、警政主管機關:身心障礙者人身安全保護與失蹤身心障礙者協尋之規劃、推動及監督等事項。

十一、體育主管機關:身心障礙者體育活動與運動輔具之規劃、推動及監督等事項。

十二、文化主管機關:身心障礙者精神生活之充實與藝文活動參與之規劃、推動及監督等事項。

十三、採購法規主管機關:政府採購法有關採購身心障礙者之非營利產品與勞務之規劃、推動及監督等事項。

十四、通訊傳播主管機關:主管身心障礙者無障礙資訊和通訊技術及系統、通訊傳播傳輸內容無歧視等相關事宜之規劃、推動及監督等事項。

十五、其他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措施:由各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職權規劃辦理。

第三條  中央主管機關掌理下列事項:

一、全國性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權益保障政策、法規與方案之規劃、訂定及宣導事項。

二、對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權益保障之監督及協調事項。

三、中央身心障礙福利經費之分配及補助事項。

四、對直轄市、縣(市)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之獎助及評鑑之規劃事項。

五、身心障礙福利服務相關專業人員訓練之規劃事項。

六、國際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權益保障業務之聯繫、交流及合作事項。

七、身心障礙者保護業務之規劃事項。

八、全國身心障礙者資料統整及福利服務整合事項。

九、全國性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之輔導、監督及評鑑事項。

十、其他全國性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權益保障之策劃及督導事項。

第四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掌理下列事項:

一、中央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權益保障政策、法規及方案之執行事項。

二、直轄市、縣(市)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權益保障政策、自治法規與方案之規劃、訂定、宣導及執行事項。

三、直轄市、縣(市)身心障礙福利經費之分配及補助事項。

四、直轄市、縣(市)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之獎助與評鑑之規劃及執行事項。

五、直轄市、縣(市)身心障礙福利服務相關專業人員訓練之規劃及執行事項。

六、身心障礙者保護業務之執行事項。

七、直轄市、縣(市)轄區身心障礙者資料統整及福利服務整合執行事項。

八、直轄市、縣(市)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之輔導設立、監督及評鑑事項。

九、其他直轄市、縣(市)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權益保障之策劃及督導事項。

第五條  本法所稱身心障礙者,指下列各款身體系統構造或功能,有損傷或不全導致顯著偏離或喪失,影響其活動與參與社會生活,經醫事、社會工作、特殊教育與職業輔導評量等相關專業人員組成之專業團隊鑑定及評估,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一、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

二、眼、耳及相關構造與感官功能及疼痛。

三、涉及聲音與言語構造及其功能。

四、循環、造血、免疫與呼吸系統構造及其功能。

五、消化、新陳代謝與內分泌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六、泌尿與生殖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七、神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八、皮膚與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第六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身心障礙者申請鑑定時,應交衛生主管機關指定相關機構或專業人員組成專業團隊,進行鑑定並完成身心障礙鑑定報告。

前項鑑定報告,至遲應於完成後十日內送達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衛生主管機關。衛生主管機關除核發鑑定費用外,至遲應將該鑑定報告於十日內核轉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

第一項身心障礙鑑定機構或專業人員之指定、鑑定人員之資格條件、身心障礙類別之程度分級、鑑定向度與基準、鑑定方法、工具、作業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辦理有關障礙鑑定服務所需之經費,由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

第七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取得衛生主管機關所核轉之身心障礙鑑定報告後,籌組專業團隊進行需求評估。

前項需求評估,應依身心障礙者障礙類別、程度、家庭經濟情況、照顧服務需求、家庭生活需求、社會參與需求等因素為之。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於設籍於轄區內依前項評估合於規定者,應核發身心障礙證明,據以提供所需之福利及服務。

第一項評估作業得併同前條鑑定作業辦理,有關評估作業與鑑定作業併同辦理事宜、評估專業團隊人員資格條件、評估工具、作業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第八條  各級政府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本預防原則,針對遺傳、疾病、災害、環境污染及其他導致身心障礙因素,有計劃推動生育保健、衛生教育等工作,並進行相關社會教育及宣導。

第九條  主管機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置專責人員辦理本法規定相關事宜;其人數應依業務增減而調整之。

身心障礙者福利相關業務應遴用專業人員辦理。

第十條  主管機關應遴聘(派)身心障礙者或其監護人代表、身心障礙福利學者或專家、民意代表與民間相關機構、團體代表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代表辦理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事項;其中遴 聘身心障礙者或其監護人代表及民間相關機構、團體代表之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前項之代表,單一性別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第一項權益保障事項包括:

一、整合規劃、研究、諮詢、協調推動促進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相關事宜。

二、受理身心障礙者權益受損協調事宜。

三、其他促進身心障礙者權益及福利保障相關事宜。

第一項權益保障事項與運作、前項第二款身心障礙權益受損協調之處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各級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一條 各級政府應至少每五年舉辦身心障礙者之生活狀況、保健醫療、特殊教育、就業與訓練、交通及福利等需求評估及服務調查研究,並應出版、公布調查研究結果。

行政院每十年辦理全國人口普查時,應將身心障礙者人口調查納入普查項目。

第十二條 身心障礙福利經費來源如下:

一、各級政府按年編列之身心障礙福利預算。

二、社會福利基金。

三、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

四、私人或團體捐款。

五、其他收入。

前項第一款身心障礙福利預算,應以前條之調查報告為依據,按年從寬編列。

第一項第一款身心障礙福利預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財政確有困難者,應由中央政府補助,並應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 身心障礙者對障礙鑑定及需求評估有異議者,應於收到通知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並以一次為限。

依前項申請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應負擔百分之四十之相關作業費用;其異議成立者,應退還之。

逾期申請第一項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者,其相關作業費用,應自行負擔。

第十四條 身心障礙證明有效期限最長為五年,身心障礙者應於效期屆滿前九十日內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辦理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

身心障礙者於其證明效期屆滿前六十日尚未申請辦理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以書面通知其辦理。但其障礙類別屬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規定無法減輕或恢復,無須重新鑑定者,得免予書面通知,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逕予核發身心障礙證明,或視個案狀況進行需求評估後,核發身心障礙證明。

身心障礙者如有正當理由,無法於效期屆滿前申請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者,應於效期屆滿前附具理由提出申請,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具有正當理由者,得於效期屆滿後六十日內辦理。

身心障礙者障礙情況改變時,應自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發現身心障礙者障礙情況改變時,得以書面通知其於六十日內辦理重新鑑定與需求評估。

第十五條 依前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辦理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者,於原證明效期屆滿至新證明生效期間,得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註記後,暫以原證明繼續享有本法所定相關權益。

經重新鑑定結果,其障礙程度有變更者,其已依前項規定以原證明領取之補助,應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新證明生效後,依新證明之補助標準予以追回或補發。

身心障礙者於障礙事實消失或死亡時,其本人、家屬或利害關係人,應將其身心障礙證明繳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註銷;未繳還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逕行註銷,並取消本法所定相關權益或追回所溢領之補助。

第十六條 身心障礙者之人格及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對其接受教育、應考、進用、就業、居住、遷徙、醫療等權益,不得有歧視之對待。

公共設施場所營運者,不得使身心障礙者無法公平使用設施、設備或享有權利。

第十七條 身心障礙者依法請領各項福利給付或補助之權利,不得作為扣押、讓與或供擔保之標的。

第十八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建立通報系統,並由下列各級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負責彙送資訊,以掌握身心障礙者之情況,適時提供服務或轉介:

一、衛生主管機關:疑似身心障礙者、發展遲緩或異常兒童資訊。

二、教育主管機關:疑似身心障礙學生資訊。

三、勞工主管機關:職業傷害資訊。

四、警政主管機關:交通事故資訊。

五、戶政主管機關:身心障礙者人口異動資訊。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通報後,應即進行初步需求評估,並於三十日內主動提供協助服務或轉介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第十九條 各級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依服務需求之評估結果,提供個別化、多元化之服務。

第二十條 為促進身心障礙輔具資源整合、研究發展及服務,中央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推動辦理身心障礙輔具資源管理及研究發展等相關事宜。



第二章  保健醫療權益

第二十一條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應規劃整合醫療資源,提供身心障礙者健康維護及生育保健。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定期舉辦身心障礙者健康檢查及保健服務,並依健康檢查結果及身心障礙者意願,提供追蹤服務。

前項保健服務、追蹤服務、健康檢查項目及方式之準則,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十二條 各級衛生主管機關應整合醫療資源,依身心障礙者個別需求提供保健醫療服務,並協助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提供所需之保健醫療服務。

第二十三條 醫院應為無法自行表達需求或有其他特殊需求之身心障礙者設置服務窗口,提供溝通服務或其他有助於就醫之相關服務。

醫院應為住院之身心障礙者提供出院準備計畫;出院準備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居家照護建議。

二、復健治療建議。

三、社區醫療資源轉介服務。

四、居家環境改善建議。

五、輔具評估及使用建議。

六、轉銜服務。

七、生活重建服務建議。

八、心理諮商服務建議。

九、其他出院準備相關事宜。

第二十四條 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應依據身心障礙者人口數及就醫需求,指定醫院設立身心障礙者特別門診。

前項設立身心障礙者特別門診之醫院資格條件、診療科別、人員配置、醫療服務設施與督導考核及獎勵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十五條 為加強身心障礙者之保健醫療服務,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應依據各類身心障礙者之人口數及需要,設立或獎助設立醫療復健機構及護理之家,提供醫療復健、輔具服務、日間照護及居家照護等服務。

前項所定機構及服務之獎助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照案通過)

第二十六條 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所需之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尚未納入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需求評估結果補助之。

前項補助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三章  教育權益

第二十七條 各級教育主管機關應根據身心障礙者人口調查之資料,規劃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班或以其他方式教育不能就讀於普通學校或普通班級之身心障礙者,以維護其受教育之權益。

各級學校對於經直轄市縣(市)政府鑑定安置入學或依各級學校入學方式入學之身心障礙者,不得以身心障礙、尚未設置適當設施或其他理由拒絕其入學。

各級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班之教師,應具特殊教育教師資格。

第一項身心障礙學生無法自行上下學者,應由政府免費提供交通工具;確有困難,無法提供者,應補助其交通費;直轄市、縣(市)教育主管機關經費不足者,由中央教育主管機關補助之。

第二十八條 各級教育主管機關應主動協助身心障礙者就學;並應主動協助正在接受醫療、社政等相關單位服務之身心障礙學齡者,解決其教育相關問題。

第二十九條 各級教育主管機關應依身心障礙者之家庭經濟條件,優惠其本人及其子女受教育所需相關經費;其辦法,由中央教育主管機關定之。

第三十條 各級教育主管機關辦理身心障礙者教育及入學考試時,應依其障礙類別與程度及學習需要,提供各項必需之專業人員、特殊教材與各種教育輔助器材、無障礙校園環境、點字讀物及相關教育資源,以符公平合理接受教育之機會與應考條件。

第三十一條 各級教育主管機關應依身心障礙者教育需求,規劃辦理學前教育及視覺功能障礙者可使用之圖書資源,並獎勵民間設立學前機構、視覺功能障礙者圖書館(室),提供課後照顧服務,研發教具教材、視覺功能障礙者讀物等服務。

公立幼稚園、托兒所、課後照顧服務,應優先收托身心障礙兒童,辦理身心障礙幼童學前教育、托育服務及相關專業服務;並獎助民間幼稚園、托兒所、課後照顧服務收托身心障礙兒童。

第三十二條 身心障礙者繼續接受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教育,各級教育主管機關應予獎助;其獎助辦法,由中央教育主管機關定之。

前項學校提供身心障礙者無障礙設施,得向中央教育主管機關申請補助。



第四章  就業權益

第三十三條 各級勞工主管機關應依身心障礙者之需求,自行或結合民間資源,提供無障礙個別化職業重建服務。

前項所定職業重建服務,包括職業輔導評量、職業訓練、就業服務、職務再設計、創業輔導及其他職業重建服務。

第三十四條 各級勞工主管機關對於具有就業意願及就業能力,而不足以獨立在競爭性就業市場工作之身心障礙者,應依其工作能力,提供個別化就業安置、訓練及其他工作協助等支持性就業服務。

各級勞工主管機關對於具有就業意願,而就業能力不足,無法進入競爭性就業市場,需長期就業支持之身心障礙者,應依其職業輔導評量結果,提供庇護性就業服務。

第三十五條 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為提供第三十三條第二項之職業訓練、就業服務及前條之庇護性就業服務,應推動設立下列機構:

一、職業訓練機構。

二、就業服務機構。

三、庇護工場。

前項各款機構得單獨或綜合設立。

第一項之私立職業訓練機構、就業服務機構、庇護工場,應向當地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經發給許可證後,始得提供服務。

未經許可,不得提供第一項之服務。但依法設立之機構、團體或學校接受政府委託辦理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機構之設立許可、設施與專業人員配置、資格、遴用、培訓及經費補助之相關準則,由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定之。

第三十六條 各級勞工主管機關應結合相關資源,協助庇護工場營運及產品推廣。

第三十七條 各級勞工主管機關應分別訂定計畫,自行或結合民間資源辦理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職業輔導評量、職務再設計及創業輔導。

前項服務之實施方式、專業人員資格及經費補助之相關準則,由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定之。

第三十八條 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三十四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三。

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六十七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且不得少於一人。

前二項各級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團體及公、民營事業機構為進用身心障礙者義務機關(構);其員工總人數及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之計算方式,以各義務機關(構)每月一日參加勞保、公保人數為準;第一項義務機關(構)員工員額經核定為員額凍結或列為出缺 不補者,不計入員工總人數。

前項身心障礙員工之月領薪資未達勞動基準法按月計酬之基本工資數額者,不計入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及員工總人數。但從事部分工時工作,其月領薪資達勞動基準法按月計酬之基本工資數額二分之一以上者,進用二人得以一人計入身心障礙者人數及員工總人數。

辦理庇護性就業服務之單位進用庇護性就業之身心障礙者,不計入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及員工總人數。

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進用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每進用一人以二人核計。

警政、消防、關務、國防、海巡、法務及航空站等單位定額進用總人數之計算範圍,得於本法施行細則另定之。

第三十九條 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為進用身心障礙者,應洽請考試院依法舉行身心障礙人員特種考試,並取消各項公務人員考試對身心障礙人員體位之不合理限制。

第四十條 進用身心障礙者之機關(構),對其所進用之身心障礙者,應本同工同酬之原則,不得為任何歧視待遇,其所核發之正常工作時間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庇護性就業之身心障礙者,得依其產能核薪;其薪資,由進用單位與庇護性就業者議定,並報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核備。

第四十一條 經職業輔導評量符合庇護性就業之身心障礙者,由辦理庇護性就業服務之單位提供工作,並由雙方簽訂書面契約。

接受庇護性就業之身心障礙者,經第三十四條之職業輔導評量單位評量確認不適於提供庇護性就業時,庇護性就業服務單位應依其實際需求提供轉銜服務,並得不發給資遣費。

第四十二條 身心障礙者於支持性就業、庇護性就業時,雇主應依法為其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其他社會保險,並依相關勞動法規確保其權益。

庇護性就業者之職業災害補償所採薪資計算之標準,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庇護工場給付庇護性就業者之職業災害補償後,得向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申請補助,其補助之資格條件、期間、金額、比率及方式之辦法,由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定之。

第四十三條 為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應設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其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由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定之。

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未達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項標準之機關(構),應定期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之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繳納差額補助費;其金額,依差額人數乘以每月基本工資計算。

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之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每年應就收取前一年度差額補助費百分之三十撥交中央勞工主管機關之就業安定基金統籌分配;其提撥及分配方式,由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定之。

第四十四條 前條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補助進用身心障礙者達一定標準以上之機關(構),因進用身心障礙者必須購置、改裝、修繕器材、設備及其他為協助進用必要之費用。

二、核發超額進用身心障礙者之私立機構獎勵金。

三、其他為辦理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權益相關事項。

前項第二款核發之獎勵金,其金額最高按超額進用人數乘以每月基本工資二分之一計算。

第四十五條 各級勞工主管機關對於進用身心障礙者工作績優之機關(構),應予獎勵。

前項獎勵辦法,由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定之。

第四十六條 非視覺功能障礙者,不得從事按摩業。但醫護人員以按摩為病人治療者,不在此限。

視覺功能障礙者經專業訓練並取得資格者,得在固定場所從事理療按摩工作。

視覺功能障礙者從事按摩或理療按摩,應向執業所在地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申請按摩或理療按摩執業許可證。

前項執業之資格與許可證之核發、換發、補發、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勞工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及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第四十七條 為因應身心障礙者提前老化,中央勞工主管機關應建立身心障礙勞工提早退休之機制,以保障其退出職場後之生活品質。



第五章  支持服務

第四十八條 為使身心障礙者不同之生涯福利需求得以銜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相關部門,應積極溝通、協調,制定生涯轉銜計畫,以提供身心障礙者整體性及持續性服務。

第四十九條 身心障礙者支持服務,應依多元連續服務原則規劃辦理。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自行或結合民間資源提供支持服務,並不得有設籍時間之限制。

第五十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需求評估結果辦理下列服務,以協助身心障礙者獲得所需之個人照顧:

一、居家照顧。

二、生活重建。

三、心理重建。

四、社區居住。

五、婚姻及生育輔導。

六、日間及住宿式照顧。

七、課後照顧。

八、其他有關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之服務。

第五十一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需求評估結果辦理下列服務,以提高家庭照顧身心障礙者之能力:

一、臨時及短期照顧。

二、照顧者支持。

三、家庭托顧。

四、照顧者訓練及研習。

五、其他有助於提昇家庭照顧者能力及其生活品質之服務。

前條及前項之服務措施,中央主管機關及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必要時,應就其內容、實施方式、服務人員之資格、訓練及管理規範等事項,訂定辦法管理之。

第五十二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辦理下列服務,以協助身心障礙者參與社會:

一、休閒及文化活動。

二、體育活動。

三、公共資訊無障礙。

四、公平之政治參與。

五、法律諮詢及協助。

六、無障礙環境。

七、輔助科技設備及服務。

八、社會宣導及社會教育。

九、其他有關身心障礙者社會參與之服務。



第五十三條 各級交通主管機關應依實際需求,邀集相關身心障礙者團體代表、當地運輸營運者及該管社政主管機關共同研商,於運輸營運者所服務之路線、航線或區域內,規劃適當路線、航線、班次、客車(機船)廂(艙),提供無障礙運輸服務。

大眾運輸工具應依前項研商結果,規劃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之無障礙設施及設備。

前項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項目、設置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第五十四條 市區道路、人行道及市區道路兩旁建築物之騎樓,應符合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規定之無障礙相關法規。

第五十五條 有關道路無障礙之標誌、標線、號誌及識別頻率等,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直轄市、縣(市)政府應依前項規定之識別頻率,推動視覺功能障礙語音號誌及語音定位。

第五十六條 公共停車場應保留百分之二停車位作為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車位未滿五十個之公共停車場,至少應保留一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非領有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者,不得違規占用。

前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應依需求評估結果核發。

第一項專用停車位之設置地點、空間規劃、使用方式、識別證明之核發及違規占用之處理,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交通、營建等相關單位定之。

第五十七條 新建公共建築物及活動場所,應規劃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之設施及設備。未符合規定者,不得核發建築執照或對外開放使用。

前項無障礙設備及設施之設置規定,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其相關法令定之。

公共建築物及活動場所之無障礙設備及設施不符合前項規定者,各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令其所有權人或管理機關負責人改善。但因軍事管制、古蹟維護、自然環境因素、建築物構造或設備限制等特殊情形,設置無障礙設備及設施確有困難者,得由所有權人或管理機關負責人提具替代改善計畫,申報各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並核定改善期限。

第五十八條 身心障礙者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憑身心障礙證明,應予半價優待。

身心障礙者經需求評估結果,認需人陪伴者,其必要陪伴者以一人為限,得享有前項之優待措施。

第一項之大眾運輸工具,身心障礙者得優先乘坐,非屬地方政府轄管者,其優待措施並不得有設籍之限制。

前三項實施方式及內容之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第五十九條 身心障礙者進入收費之公營風景區、康樂場所或文教設施,憑身心障礙證明應予免費。其為民營者,應予半價優待。

身心障礙者經需求評估結果,認需人陪伴者,其必要陪伴者以一人為限,得享有前項之優待措施。

第六十條 視覺功能障礙者由合格導盲犬陪同或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帶同導盲幼犬,得自由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

前項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對導盲幼犬及合格導盲犬收取額外費用,且不得拒絕其自由出入或附加其他出入條件。

導盲犬引領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他人不得任意觸摸、餵食或以各種聲響、手勢等方式干擾該導盲犬。

有關合格導盲犬及導盲幼犬之資格認定、使用管理、訓練單位之認可、認可之撤銷或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六十一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設置申請手語翻譯服務窗口,提供聽覺功能或言語功能障礙者參與公共事務所需之服務。

前項受理手語翻譯之服務範圍及作業程序等相關規定,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依第一項規定提供手語翻譯服務,應於本法公布施行滿五年之日起由手語翻譯技術士技能檢定合格者擔任之。

第六十二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按轄區內身心障礙者人口特性及需求,推動或結合民間資源設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提供生活照顧、生活重建、福利諮詢等服務。

前項機構所提供之服務,應以提高家庭照顧身心障礙者能力及協助身心障礙者參與社會為原則,並得支援第五十條至第五十二條各項服務之提供。

第一項機構類型、規模、業務範圍、設施及人員配置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機構得就其所提供之設施或服務,酌收必要費用;其收費規定,應報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

第一項機構,其業務跨及其他目的事業者,得綜合設立,並應依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相關法規之規定辦理。

第六十三條 私人或團體設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

依前項規定許可設立者,應自許可設立之日起三個月內,依有關法規辦理財團法人登記,於登記完成後,始得接受補助,或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對外募捐並專款專用。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辦理財團法人登記:

一、依其他法律申請設立之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申請附設者。

二、小型設立且不對外募捐、不接受補助及不享受租稅減免者。

第一項機構未於前項規定期間辦理財團法人登記,而有正當理由者,得申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延長一次,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屆期不辦理者,原許可失其效力。

第一項機構申請設立之許可要件、申請程序、審核期限、撤銷與廢止許可、停辦、擴充與遷移、督導管理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六十四條 主管機關應定期輔導及評鑑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前項機構經評鑑成績優良者,應予獎勵;經評鑑成績不佳者,主管機關應輔導其改善。

第一項機構之評鑑項目、方式、獎勵及輔導改善等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六十五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應與接受服務者或其家屬訂定書面契約,明定其權利義務關係。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與接受委託安置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訂定轉介安置書面契約,明定其權利義務關係。

前二項書面契約之格式、內容,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定型化契約範本及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應將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定型化契約書範本公開並印製於收據憑證交付立約者,除另有約定外,視為已依第一項規定訂約。

第六十六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及具有履行營運之擔保能力,以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

前項應投保之保險範圍及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履行營運之擔保能力,其認定標準,由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第六十七條 身心障礙者申請在公有公共場所開設零售商店或攤販,申請購買或承租國民住宅、停車位,政府應保留一定比率優先核准;其保留比率,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前項受核准者之經營條件、出租轉讓限制,依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辦理;其出租、轉讓對象應以其他身心障礙者為優先。

身心障礙者購買或承租第一項之商店或攤販,政府應提供低利貸款或租金補貼;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民進黨雲林屏縣立委初選 劉建國蘇震清出線

民進黨雲林屏縣立委初選 劉建國蘇震清出線
中央社 (2007-06-07 00:28)
轉寄好友 列印
廣告
  (中央社記者黃瑞弘台北六日電)民進黨區域立委初選雲林縣第二選區、屏東縣第一選區結果今天揭曉,現任立委林樹山、鄭朝明中箭落馬,分別由現任雲林縣議員劉建國、屏東縣議員蘇震清出線。民進黨立委初選作業除台北縣第二選區暫緩民調外,所有選區初選作業今天全部完成,但由於多個選區傳出民調爭議,黨中央已發函中華電信希望協助清查已完成的初選民調是否有異常,原定六月二十日的提名公告時程,延至六月二十七日。最後一天完成民調的雲林縣第二選區和屏東縣第一選區,兩位現任立委分別中箭落馬,輸給縣議員。雲林縣二選區部分,劉建國在黨員投票和民調加總後,以約三十四個百分點大幅領先前新系成員林樹山,前新系又損失一席提名席次。屏東縣第一選區部分,蘇震清在總成績也領先鄭朝明將近二十四個百分點,贏得初選。

鄭朝明 林樹山落敗 林想退黨

中國時報 2007.06.07 
鄭朝明 林樹山落敗 林想退黨
林諭林/台北報導

民進黨最後一波立委初選民調結果昨日揭曉,現任立委林樹山、鄭朝明雙雙中箭落馬,分別輸給縣議員劉建國和蘇震清。林樹山表示,他對初選過程出現種種同志攻訐亂象,相當灰心,「不排除以後會離開民進黨!」

新系立委林樹山敗陣,是新系繼沈發惠、林濁水、彭紹瑾、鄭國忠、魏明谷、李昆澤、洪奇昌等人後,第八個初選失利的現任立委。

民進黨立委初選作業除台北縣第二選區,因立委黃劍輝爆發疑似轉接電話爭議,暫緩民調,所有選區初選作業已全部完成。但由於多個選區傳出民調爭議,黨中央決定全面清查,原定六月廿日的提名公告時程,將延至六月廿七日。

鄭朝明表示,雖然初選結果讓支持他的鄉親感到失望,但他會持續努力,並希望黨中央針對所有初選爭議事項徹底清查,維持黨內初選公平性及凝聚黨內向心力。

林樹山則指出,他接受初選結果,只是最後民調與他日前內部民調差距太大,「無法解釋」,因為根據監聽民調觀察員回報,幾乎每一通支持劉建國電話的都是年輕人,沒有一個老年人,不符常態。林樹山說,雖然無法競選連任,他會繼續替選民服務,但若有第三大黨出線,他會考慮加入,只是目前似乎還看不到具份量的「第三勢力」。

2007年6月1日 星期五

運動彩申請 台新銀條件資格恐有疑義 缺失要迅速改善

運動彩申請 台新銀條件資格恐有疑義 缺失要迅速改善
鉅亨網╱鉅亨網記者吳靜君 2007-06-01 09:27
調整字級:

財政部昨 (1)日公佈運動彩發行機構申請條件,預計今年 7月底收件截止,在申請人基本條件第 5條規定,收件截止日前 1年內,未有重大違反金融法規受到處分確定情事,不過 5月台新銀因香港分行子公司間交易及第一家庭無限卡用卡資料外洩事件被金管會共罰 800 萬元,申請資格恐遭疑義。

申請條件中收件截止日一年內未有重大違反金融法規受到處分確定情事,而所謂「重大情事」指有經金管會重大裁罰或處分罰鍰100萬元以上情事。

目前,表達有意願參與競標運動彩的銀行有中信銀 (2891-TW)、北富銀(2881-TW)、台新銀(2887-TW)及高雄銀(2836-TW)。

這4家有意競標的銀行當中,今年5月11日,台新銀與子公司間交易未提報董事會,且對轉投資事業之管理不當被金管會罰鍰 600萬元;而國民黨立委邱毅報料第一家庭無限卡使用情形,台新銀個人資料保護安全性遭受質疑,5月17日又遭金管會罰鍰200萬元。

此兩案台新銀已經被罰 800萬元外,台新銀理財型房貸,雖有房屋為擔保品,卻又要求連帶保證人,被金管會罰鍰50萬元。這些重大裁罰案,已經違反運動彩申請人基本條件第 5條的規定。

不過,申請條件也有但書,罰鍰處分的缺失事項已經改善,並由金融主管機關認可者,不在此限,另外基本條件如果有爭議,則由甄選機關徵詢金融主管機關意見或金融專家意見後審議決定。以此看來,台新銀要達到運動彩申請人門檻,必須儘快改善缺失,並且獲得主管機關首肯。

給老年農民一個不只月領6000元的機會

給國民年金一個今年通過、明年實施的機會

給老年農民一個不只月領6000元的機會

立法委員王榮璋96.05.31

近來老農津貼加碼再度浮上檯面成為熱門議題,面對總統和立委大選即將到來的壓力,縱使國家財政狀況早已無力負荷, 96年度總預算收支差短1,521億元、國家累積債務餘額達到4.04兆元,朝野政黨仍不敢對此說不。除了民進黨團即將提出的修正案之外,目前在立法院就有6個版本的老農津貼加碼案,將金額調高到6,000至 15,000元不等,根據行政院農委會95年底的統計,老農津貼目前已有73萬餘人申領,因此金額每調高1,000元,政府支出每年就將增加 87億元。

而本人近來之所以力主反對加碼,絕對不是否定廣大農民對台灣社會的貢獻,而是反對政府及朝野政黨除了加碼 1,000元之外,其他都不做的消極思維。如果政府能夠挪出87億元的穩定財源,是不是應該責成農委會優先運用於改善整體農業環境、改善農民的收入情形?如果政府面對全球化競爭下的趨勢,除了直接的現金發放措施以外,真的想不出辦法可以改善農民的處境,是不是應該將資源集中運用在最有需要的貧苦老農身上?例如比照敬老福利生活津貼訂定排富條款,或者將此次預備支應加碼的金額集中用來照顧具低收入資格的老年農民,讓貧苦老農為了生計在酷熱天氣下田工作而過世的憾事不再發生!

姑且不論朝野政黨競相表態支持老農津貼4年來第 3度的加碼,背後是否摻雜著政治因素考量,畢竟政府原本就肩負照顧人民的義務,應該投注足夠的資源來照顧弱勢者。可是單純提高津貼金額,是否就能落實照顧貧苦老農?是否就能平衡老農與軍公教族群之間的資源分配失衡與社會不正義?這才是我真正關心,並且一再呼籲立院同仁要謹慎考慮的。

首先在請領資格方面,老農津貼是目前唯一沒有「排富條款」的津貼,無論是「田僑仔」或到七、八十歲還要下田工作糊口的「貧苦老農」,都可以領取;而跟一般老人所領的「敬老津貼」相比,「敬老津貼」卻必須符合年 所得總額50萬元以下、土地及房屋價值500萬元以下的資格限制。 其次在金額方面,老農津貼目前發放5,000元,敬老津貼、原住民敬老津貼僅有3,000元, 其中2,000元的差距並沒有學理或需求調查作為根據,僅是連年來加碼的結果造成。

平心而論,領取老農津貼的農民固然需要照顧,但台灣社會近年來自殺率上升,頻頻出現因貧窮而選擇全家走上絕路,令人聞之心酸的個案,也有許多處境堪憐的近貧家庭,因為社會救助門檻嚴格、貧窮線劃分不合理而得不到政府的幫助。年滿 65歲以上,生活困苦無依或子女無力扶養之老人,未接受政府收容安置者,自82年7月1日起發給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其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在最低生活費用標準1.5倍以下者,每人每月發給生活津貼 6,000元,介於1.5倍以上2.5倍以下者,每人每月發給生活津貼3,000元。其實在92年以前老農津貼仍維持3,000元時,最需要經濟安全保障的老年農民領的就是金額較高的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16年來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的金額未曾調整,並且每年進行嚴格的資產審核,95年底仍有140,544人領取,但完全沒有排富條款的老農津貼4年來一直優先提高金額,對真正貧窮的農民來講情何以堪?政府施政的公平性又何在?

民進黨過去強調「公平正義」的理想,7年來卻未隨著執政而落實。仍然無力改變軍公教福利過於優渥等不公義的現況,對於取消軍教免稅、 18%存款優惠利率補貼的改革嘎然而止,都令支持者徒呼負負!而從老農津貼和敬老津貼發放的差異來看,依舊因為民眾身分不同而給予不同的待遇,我們應該持續致力於現有不公平的改革,但實在沒有理由製造新的不公平!

目前社會福利預算90%以上用來發放各式津貼,老農津貼加碼一旦闖關成功,在立法院已有 13個提案的敬老津貼、原住民敬老津貼加碼提案,勢必發生連動效應。如果上述津貼各加碼1,000元,政府支出至少每年增加185億元,若為顧及相對公平性,再連帶調整社會救助金額,則預算膨脹將超過300億元,不可不慎!

選在國民年金制度即將立法之際加碼,形同將現行已有落差的整併基礎再往上墊高,未來整合將難上加難,各界爲建立國民經濟保障制度,所付出十幾年的努力,也將毀於一旦!既然陳總統與行政院仍然以通過國民年金制度為優先考量,本人懇切呼籲社會各界「給國民年金一個今年通過、明年實施的機會」、「給全國老人一個不只月領 6,000元的機會」!惟有結合社會保險、津貼與社會救助制度的完整體系,才能保障我國國民的老年經濟安全。否則在貨幣加速貶值、物價持續上漲的時代,政府每2年只肯多給貧苦老農1,000元,實在不夠!

運動彩券時間表出爐 預定明年4/15前上市

運動彩券時間表出爐 預定明年4/15前上市
有意發行:中信銀、北富銀、高雄銀和台新銀
記者 方凡 報導 2007/06/01v職棒將是運動彩券的標的之一

  運動彩券發行終於有確定的時間表了,財政部於5月31日公告徵求運動彩券發行機構辦法,只要是一年內沒被金管會罰鍰超過100萬元、營運正常的本國銀行,就可以參加甄選,而運動彩券的上市日期,公告預定在明年的4月15日以前。

  有意角逐運動彩券發行權的銀行,要先繳保證金5千萬,並在7月23日至7月31日間向財政部提出申請;9月10日前,由財政部成立之徵選委員會評決後,選定發行機構,並在明年4月15日以前正式發行。

  目前對發行運動彩券表達興趣的銀行,包括:現在發行公益彩券的中信銀、以前發行過公益彩券的北富銀,以及高雄銀行和台新銀行。中信銀雖然今年發行公益彩券以來,因為頻頻出槌,導致彩迷信心不足,銷售情況大不如預期,由於彩迷投注市場有限,因此如果中信銀不拿下運動彩券的發行權,現在發行的公益彩券市場,恐怕會被運動彩券排擠。

  至於台新銀行,因為洩露第一家庭女婿趙建銘的無限卡辦卡資料,因此在今年5月17日被金管會以洩露客戶辦卡資料,違反銀行法,除了罰鍰200萬元之外,還被暫停核發新信用卡一個月,要等提出可行的客戶資料保護改善計畫,經金管會核備後,才能解除禁令。因此台新銀行在爭取運動彩券的發行權上,恐已提前出局。

  至於銷售目標的部分,財政部公告規定,運動彩券年度發行目標至少40億元。每年彩券盈餘應達指定銀行財務規劃盈餘80%,如未達成,必須補足。運動彩券的總獎金支出,不得超過發行運動彩券總金額的75%,經銷商銷售佣金不得低於8%。

  此外,指定發行銀行是由財政部成立的甄選委員會評決,其中專家名單,包括:資訊、法律、財經的學者專家、民間團體,以及體委會、金管會、財政部代表等,共13人,其中,外部委員多於政府機關代表,財政部保證遴選過程的公正性。

  運動彩券發行目標才40億,跟公益彩券發行目標800億相比,雖然是小巫見大巫,但仍有4家銀行有興趣,若是台新銀行因為被裁罰200萬而喪失資格,那競爭對手就少了一家。

感受謙虛、堅忍、遠見的力量 社會關懷、夢想實踐者 陳英俊董事長的康揚人生

12/27(三)晚上八點 新雲林之聲廣播電台 Fm 89.3   明瑟邀請您一起現收聽~   感受謙虛、堅忍、遠見的力量  社會關懷、夢想實踐者 陳英俊董事長的康揚人生   來自宜蘭礁溪農村的他   是怎樣的起心動念   可以用四十多年、半輩子的歲月   投入在研究製造 更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