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2日 星期三

政院通過國民年金法草案

政院通過國民年金法草案
PD0D1703.CAP
05/02/07 13:29:10
政院通過國民年金法草案
(中央社記者吳素柔台北二日電)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
「國民年金法」草案,行政院發言人陳美伶說,國民年
金費率為百分之六,只要月繳六百二十二元,四十年期
滿後共繳二十九萬多元,以十七年平均餘命計算,實際
可領一百五十五萬元以上,收益超過五倍。

行政院長蘇貞昌裁示,如果立法院杯葛「國民年金
法」草案的立法進程,如何加強對現有弱勢者的保障,
請政務委員林萬億與相關部會斟酌實際狀況,就整個情
勢及早評估,使整個保障及照顧能周延,以免因理想的
法案遲遲不能進行,使得社會弱勢者未能受到照顧。

蘇貞昌說,建構國民年金制度,完備國人老年經濟
安全體系,讓全體國民在老年享有基本保障,是總統陳
水扁在2000年當選總統後宣示的重要政策,更是政黨輪
替後,為落實公平正義、建構社會安全體系重要的一環
,也是民間社會福利團體多年的期盼。

行政院表示,台灣年滿二十五歲、未滿六十五歲人
口中,約三百五十三萬人尚未享有社會保險提供的老年
給付保障,建立國民年金制度確有必要。

國民年金法草案採社會保險方式辦理,以銜接勞保
年金制度為目標,並整合老農津貼、敬老津貼、原住民
敬老津貼、中低收入戶老人津貼四大津貼,津貼將逐漸
落日,可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國民年金法草案共分七章、六十條,明訂第一年費
率百分之六,第三年起調高百分之零點五,之後每兩年
費率調高百分之零點五至上限百分之十。但保險基金餘
額足以支付未來二十年保險給付時,費率不調高。

有關請領老年給付方式,規定保險年資未滿十年者
,每滿一年發給一點一個月的投保金額,一次發給。保
險年資滿十年者,可選擇以月投保金額乘以保險年資,
再乘以百分之零點五五所得的數額加三千元;或選擇以
月投保金額乘以保險年資,再乘以百分之一點一所得的
數額。

另外,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前已重度以上身心障礙、
終身不能工作且經濟較弱勢的被保險人,按月發給身心
障礙基本保證年金三千元。具有勞工保險年資的被保險
人,請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時,得併計勞工保險年資,
以提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額度。960502

沒有留言:

感受謙虛、堅忍、遠見的力量 社會關懷、夢想實踐者 陳英俊董事長的康揚人生

12/27(三)晚上八點 新雲林之聲廣播電台 Fm 89.3   明瑟邀請您一起現收聽~   感受謙虛、堅忍、遠見的力量  社會關懷、夢想實踐者 陳英俊董事長的康揚人生   來自宜蘭礁溪農村的他   是怎樣的起心動念   可以用四十多年、半輩子的歲月   投入在研究製造 更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