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日 星期二

41萬身障者福利變好 飯碗卻難保

【聯合報╱記者曾懿晴/台北報導】 2008.06.30 02:37 am

伊甸基金會的萬芳清潔工作隊為身心障礙人士提供就業機會,但身權法修正後,庇護工場將自身難保,學員恐流離失所。
圖/伊甸基金會提供
去年七月公告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明天起正式實施,社福團體對外營業的庇護工場將全面適用勞工法令,可是新法原想照顧身心障礙者的美意,卻使庇護工場經營成本大增,甚至關門大吉,社福團體擔心原本可在庇護工場裡工作的身心障礙者,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內政部從民國九十二年開始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去年七月公布,經過一年的緩衝期,明天開始實施。身權法規定,身心障礙者需透過職業輔導評量,被評定適任庇護性就業後,才能到庇護工場工作;若職評未過,則需轉往安置機構。

更重要的改變是,庇護工場與身心障礙者間關係由現在的學員關係轉為勞雇關係,適用勞基法的最低工資及退休金等條件,原是一番保障身心障礙者的美意,卻因為庇護工場無法負擔成本,而紛紛倒閉。

伊甸基金會執行長黃琢嵩說,身權法實施後,「學員的福利雖然變好,但工作可能不保。身權法可能成為壓倒庇護工場的最後一根稻草。」他說,庇護工場的學員薪資雖可以提高,也增加勞健保與退休金,但庇護工場成本勢必增加,甚至經營不下去。伊甸估計,身權法施行後,伊甸在台中縣市、桃園、南投等庇護工場,每間成本約增加一百萬元。

日前心路基金會已有三間洗衣坊停止營業。心路表示,七月開始庇護工場成本約增加三、四成,每人約增加一點三到一點五倍的成本支出,「這對本來就經營不善的庇護工場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

至於職業輔導評量,因為目前公設民營的職評機構太少,明起就是新法實施日子,職評卻尚未完成。身權法規定每位進入庇護工場的個案都必須經過職業輔導評量,但目前公設民營的職評機構太少,眼見明天就是七月一日,職評卻尚未評完。看在社福團體眼裡,身權法不但增加經營成本,身心障礙者未蒙其利、先受其害,部分措施也因無配套,造成窒礙難行。陽光基金會副執行長劉維弘表示,今年年初開始執行職評,原本預定三月底要完成所有評量,但目前尚有許多人在排隊等候,「明天能否全部評完,令人質疑。」

職評的標準也讓社福團體抱怨連連。劉維弘說,依身權法規定,半數員工需聘僱就業能力較差、整體功能偏低的「庇護性就業者」,陽光基金會服務的員工多半在職評中不會被評為庇護性勞工。

伊甸台中縣市庇護工廠主任劉蕊貞指出,曾有就業一段時間的身心障礙者職評後被轉往安置機構的案例;也有個案是職評評定有工作能力,到了庇護工場卻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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