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8日 星期五

社會救助法修正/雲縣低收入戶重審 明年元月底前完成

社會救助法修正/雲縣低收入戶重審 明年元月底前完成
放寬家庭總收入計算方式

〔記者詹士弘/斗六報導〕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放寬低收入戶家庭總收入計算方式。副縣長林源泉表示,新法修正後,雲林縣喪失低收入資格的四千餘戶人家可望重新恢復資格,縣府將在明年元月底前重新完成低收入資格審查,讓低收入戶在農曆過年前收到救濟金,能好過年。

雲林縣社福團體於二十日共同連署,要求立法院本會期審查通過「社會救助法修訂草案」,否則將罷選下屆立委,立院二十一日三讀修正通過「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放寬低收入戶家庭總收入計算方式,限縮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也將經濟效益低的不動產,排除在計算範圍內,內政部社會司估計,全國將有四萬五千人受惠。

副縣長林源泉表示,雲林縣低收入戶的聲音,立法院聽到了,趕在上會期最後一天完成「社會救助法」修法,放寬外界質疑的「嫁出去女兒也要納入家庭總收入戶」規定,授權地方政府針對部分未負擔扶養義務的家庭成員進行彈性認定,包括出嫁女兒、分居配偶、離婚失聯或惡意遺棄等情形,可以有條件排除計算,以便利實際有困難民眾通過低收入戶申請。

林源泉指出,目前總統尚未公布實施新法,因距離農曆過年只剩下一個多月,為了讓目前四千多戶遭剔除低收入戶資格的縣民,能在農曆過年前重新取得低收入戶資格,縣府已提早作業,希望在本月底前依新法編制工作手冊,並召集鄉鎮市公所進行低收入戶資格重新審核。

多數遭剔除者將可望恢復

林源泉強調,重新訪視工作希望在明年元月展開,且在元月底前完成,四千多戶遭剔除資格的低收入戶中,多數是因家庭總收入戶納入嫁出女兒,導致失格,因此多數低收入戶應該都能恢復資格。

至於少數無法恢復資格的低收入戶,林源泉表示,可能卡在「財產均分」問題上,這次修法並未變動相關條文,未來縣府可能利用行政院「脫貧脫困大溫暖計畫」等社會福利救助措施,協助低收入戶脫貧;另也將邀請專家、學者組成委員會,針對特殊個案進行逐項審查,讓真正需要協助的低收入戶,都能得到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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