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8日 星期六

運動特種公益彩券管理辦法

運動特種公益彩券管理辦法

中華民國95年10月25日財政部台財庫字第09503519220號令訂定發布;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法條條號 法條內容

第 1 條 本辦法依公益彩券發行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四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辦法之用詞定義如下:
一、 運動特種公益彩券(以下簡稱運動彩券):指以各種不同競技運動項目為標的,並預測比賽過程及結果為遊戲方式之彩券。
二、 國際認可競技活動:指國際性體育組織認可舉辦之運動賽事。
三、 發行機構:指經主管機關指定辦理運動彩券之發行、銷售、促銷、賽事過程及結果之公布、兌獎作業或管理事宜之銀行。
四、 受委託機構:指經主管機關同意,受發行機構委託辦理運動彩券之發行、銷售、促銷、賽事過程及結果之公布、兌獎作業或管理事宜之機構。
五、 經銷商:指與發行機構或受委託機構簽訂契約,並經發行機構發給經銷證,銷售運動彩券者。

第 3 條 運動彩券之發行,應由中央體育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由主管機關指定銀行辦理。
前項申請,應包括下列各項:
一、 發行機構、受委託機構之資格及條件。
二、 經銷商遴選及管理規劃。
三、 指定發行機構之發行期間。
四、 每年銷售目標。
五、 財務規劃(含獎金支出上限、經銷商銷售佣金下限、發行損失及賠償責任準備下限、發行機構發行報酬上限等)。
六、 投注標的之規劃。
七、 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事項。

第 4 條 發行機構為委託適當機構辦理運動彩券之發行、銷售、促銷、賽事過程及結果之公布、兌獎作業或管理事宜,應訂定運動彩券受委託機構遴選及管理要點,報經主管機關洽中央體育主管機關同意後實施。

第 5 條 發行機構應依本條例第八條規定遴選經銷商,並訂定運動彩券經銷商遴選及管理要點,報經主管機關洽中央體育主管機關同意後實施。

第 6 條 發行機構發行運動彩券前,應先擬具發行計畫,報經主管機關洽中央體育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發行。
前項發行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 中央體育主管機關所指定之國際認可競技活動。
二、 發行機構名稱、受委託機構名稱及委託事項與期限。
三、 運動彩券遊戲標的、遊戲規則。
四、 運動彩券名稱、價格、發行頻率、發行期數、發行期間及銷售地區。
五、 運動彩券預計發行額度、發行張數。
六、 銷售方法及促銷策略。
七、 獎金結構及公布方式。
八、 賽事公告、作業流程、監督措施與賽事過程及結果公布之方式。
九、 兌獎方式及手續。
十、 預估獎金支出、銷管費用及其計算方式。
十一、 運動彩券遊戲標的之安全控管事項。
十二、 運動彩券遊戲標的賽事異動狀況之處理措施。
十三、 發行運動彩券可能產生問題之預防及停止發行時之善後處理措施。
十四、 其他經主管機關及中央體育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
已核准之發行計畫,非經主管機關洽中央體育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變更。

第 7 條 為健全運動彩券發行秩序及保護購券者權益,主管機關得依中央體育主管機關之建議,隨時令發行機構按指定方式公告運動彩券相關事項或訂定有關作業規定,報經主管機關洽中央體育主管機關同意後實施。

第 8 條 發行機構應於運動彩券券面或券背記載下列事項:
一、 運動彩券名稱。
二、 運動彩券價格。
三、 賽事日期與賽事過程及結果之公布方式。
四、 兌獎方式、期限及獎金課稅事宜。
五、 發行機構或受委託機構之服務電話。
六、 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三項所規定事項。
七、 其他經主管機關及中央體育主管機關規定應記載事項。
前項第三款至第七款事項,報經主管機關洽中央體育主管機關核准者,得以網際網路或其他公開方式揭示之。

第 9 條 除發行機構、受委託機構或經銷商外,不得銷售運動彩券。

第 10 條 發行機構及受委託機構得利用電話、網際網路及其他電訊設備銷售運動彩券,其相關作業管理要點應報經主管機關洽中央體育主管機關同意後實施。
經銷商銷售運動彩券應於經銷證記載之銷售處所為之。
前項銷售處所應為固定地址。

第 11 條 經銷商應懸置經銷證於銷售處所之明顯可見處,並於出入口標示未滿十八歲者不得購買或兌領運動彩券。

第 12 條 發行機構經中央體育主管機關同意,於特定發行期間內,得於賽事場所銷售運動彩券。

第 13 條 發行機構應設置運動彩券銷售收入專戶,負責專戶之管理,並訂定運動彩券銷售收入專戶管理作業要點,報經主管機關洽中央體育主管機關同意後實施。
受委託機構應依與發行機構約定之方式,計算每日運動彩券銷售款項,並於指定期日將該款項存入發行機構所指定之運動彩券銷售收入專戶。

第 14 條 運動彩券之盈餘,專供中央體育主管機關作為舉辦國際認可競技活動及發展體育運動之用。
為有效管理運用運動彩券之盈餘,中央體育主管機關應邀集相關機關代表、學者專家及體育團體代表,負責審議及監督;其中機關代表不得超過二分之一。

第 15 條 中央體育主管機關就賽事之安排應訂定嚴密安全防弊措施,避免人為舞弊情事發生。

第 16 條 除於經銷商銷售處所內之廣告外,任何有關運動彩券之廣告或促銷活動均應經發行機構規範,並報經主管機關洽中央體育主管機關同意後實施。

第 17 條 發行機構為辦理運動彩券之賽事過程及結果公布與兌獎作業,應訂定運動彩券賽事過程及結果公布與兌獎作業要點,並報經主管機關洽中央體育主管機關同意後實施。

第 18 條 發行機構每月應將運動彩券發行情形作成營業報告書,併同損益表、獎金支出情形、盈餘分配表及銷管費用明細表,於次月十五日前報經主管機關洽中央體育主管機關後備查。

第 19 條 發行機構辦理運動彩券之發行,應製作運動彩券經銷證,並應登載下列事項:
一、 經銷證號碼。
二、 經銷商名稱。
三、 負責人。
四、 銷售處所。
五、 銷售運動彩券種類。
六、 有效期限。
七、 其他經主管機關及中央體育主管機關規定應登載事項。
經銷證不得轉讓、設質或出借予他人使用。

第 20條 經銷商之名稱、負責人、銷售處所變更或經銷證遺失、毀損、污漬時,應向發行機構申請換發或補發經銷證。

第 21條 本辦法未規定者,準用公益彩券管理辦法第五條、第六條、第八條、第十五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之規定。

第 22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2007年8月11日 星期六

金財神投注站 重開張彩迷挺

金財神投注站 重開張彩迷挺

【聯合報╱記者田俊雄/吉安報導】 2007.08.11 11:11 pm


全國唯一5度中樂透頭彩的吉安鄉金財神投注站,在老闆戴士溢「受武財神爺托夢」半年多後,昨天重新開張了,下午吉時他迎回「武財神爺」到店裡坐鎮,大批彩迷們又回流,重現以往的暢旺買氣。

金財神投注站原是台北富邦銀行發行的電腦彩券經銷站,由於今年元旦公益彩券發行權,由台北富邦銀行轉移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中信銀去年6月辦理經銷權的抽籤,吉安鄉共有300多人抽籤,僅27個名額,金財神沒抽中,無法取得經營權,不少彩迷替金財神抱憾。

戴士溢說,雖然半年前沒有抽中,但武財神有「托夢」要他平常心面對,「緣分到了,自然就會水到渠成」,後來夢境成真。在吉安鄉南埔地區有家投注站,因地點不佳業績不如預期,魏姓老闆打算收店時,正好到他經營的金財神廟拜拜,才結下經營權移轉的緣分。

昨天上午開張時,就有好多彩迷開心前來下注,並祝福戴士溢「張開大吉」,他還準備粽子、燒酒雞請彩迷享用。到了下午3時,他迎請「武財神爺」回到店裡坐鎮,店家放沖天炮慶祝,大批彩迷回流,重現買氣。

一對昨天剛結婚的新人邱繼立和曾秋燕,得知金財神重新開張,專程來買彩券,試試好手氣。

有趣的是,金財神投注站重新開張,「黑狗兄」又到店裡報到。戴士溢說,每回店裡開大獎前,這隻黑狗都會來報到,因此他將「黑狗兄」視為吉祥寵物。

吉安鄉長田智宣表示,金財神經營4年彩券,是全國開出樂透頭彩最多次的投注站,去年還獲北富銀「優良經銷商」表揚,如今重新開張後,相信各地遊覽車搭載遊客來買彩券的盛況又將重現。

【2007/08/11 聯合報】@

2007年8月10日 星期五

行銷身障者創作產品 南市愛心e通購網站啟動

行銷身障者創作產品 南市愛心e通購網站啟動
中央社╱中央社 2007-08-09 16:09 調整字級: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市九日電)台南市政府今天啟動「愛心e通購」網站,這網站是為台南市身心障礙團體量身打造的,產品全由身心障礙人士創作,盼藉由網路銷售帶來商機。

「愛心e通購」今天啟動,市長許添財立刻透過網路選購蛋糕,成為第一位訂購者,且頒發感謝獎牌給此網站的贊助團體。

市府勞工局表示,身心障礙者權利保護法規定,公務單位必須以百分之五的經費購買身障產品,勞工局將爭取公務單位對「愛心e通購」的支持和訂購,確保網站的客源。

挽救彩券買氣低 廖本煙要求提改善辦法

挽救彩券買氣低 廖本煙要求提改善辦法
中央社╱中央社 2007-08-10 15:18

(中央社記者曹宇帆台北十日電)挽救公益彩券買氣低迷,台灣團結聯盟立委廖本煙今天要求,財政部國庫署與發行彩券的台彩公司,務必於三個月內擬妥提振買氣辦法,維護彩券經銷商權益。

廖本煙(台北縣)上午邀集財政部國庫署副署長鄭裕博、台彩公司董事長尚瑞強,以及數十位彩券經銷商召開公聽會,研議提振彩券買氣之道。

台北縣殘障福利協會理事長簡永卿代表經銷商發言指出,政府抽走公益彩券百分之五十的盈餘,又不提振買氣,將來如何與即將發行的運動彩券競爭?

他說,尤其台彩公司規定,彩券經銷商如果連續三個月的業績在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下即取消經銷資格,但現在彩券買氣低迷,彩券經銷商怎麼生活?

簡永卿期盼,有關單位可否提高頭彩獎金金額、提高彩券經銷商銷售佣金、多刊登廣告吸引民眾購買意願,或是修法讓未中獎者也能視為「政府捐贈」,抵扣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刺激買氣。

尚瑞強則承諾,今年底前不會以經銷商連續三個月業績好壞,作為取消經銷資格的判斷依據。

不過鄭裕博未具體回應經銷商訴求,僅說公益彩券目前最大的用意就是做公益,政府會設法協助經銷商解決問題。

廖本煙要求國庫署與台彩公司,將彩券經銷商的意見帶回參考研究,並試算經銷商合理獲利,三個月內提出振興買氣的改善辦法。

2007年8月5日 星期日

運動彩券明年4月前發行 提供更多元化彩券市場

運動彩券明年4月前發行 提供更多元化彩券市場

時間: 2007/08/01
撰稿‧編輯:陳林幸虹 新聞引據:採訪

  運動彩券確定將在4月15日前出爐! 財政部並預定在今年9月10日前,選出運動彩券的發行機構,由發行機構擇訂日期後上市,未來台灣將是公益彩券和運動彩券並存,有意參與甄選的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以及台北富邦銀行都評估,運動彩券必定會侵蝕公益彩券市場,但相對的,也提供民眾更多元化的選擇。 財政部徵求台灣本土銀行擔任運動彩券發行機構,確定包括中國信託、高雄銀行以及台北富邦3家銀行角逐,甄選作業將在近日緊鑼密鼓的召開,明年4月15日前,運動彩券將正式發行。

  曾經發行公益彩券5年的台北富邦銀行指出,根據過去的調查,會下注運動彩券的族群,必需有3個條件,除了得有中學以上的教育程度,也必需是中產階級,固定的休閒時間,才能對運動賽事有所了解。至於運動彩券雖不像公益彩券屬於機率型遊戲,但由於兩者共存市場,並定會互相侵蝕,但相對的,也提供民眾更多元化的遊戲選擇。台北富邦銀行資深副總楊瑞東說:『運動彩券將來所用的賽事,會大量引用國外賽事,不是不能引用國內,不是因為質,是因為量的問題,因為運動彩券一年下來,要用到1500場到2000場的賽事,但國內職棒一年才180幾場,才十分之一。』

  至於要發行運動彩券的機構,得向財政部和體委會保證,每年至少得要有新台幣40億元的營業額,這和公益彩券每年可以有新台幣上千億元雖有差別,不過,台北富邦銀也認為,由於下注的國外賽事和台灣有時差,因此如果增加虛擬通路,像是電話語音、手機或上網投注,擴大購買管道,都可衝高買氣。

好心有好報 捐血獲贈彩券 刮中7千元

好心有好報 捐血獲贈彩券 刮中7千元
蔡偉祺/新莊報導

真的是好心有好報!昨天有民眾參加捐血活動,獲贈刮刮樂彩券竟中了7千元獎金。主辦單位表示,這位幸運民眾是全台4場捐血送彩券活動中,刮中最高金額的獎項,堪稱最幸運的捐血人。

台灣彩券公司、彩券經銷商與捐血中心合辦的愛心捐血活動「挽起手臂、鬥陣來捐血」,只要民眾捐血250cc,就送價值300元彩券;500cc還加倍,早上10點吸引大批民眾前往響應。台彩總經理黃志宜、立委黃志雄與縣議員洪佳君夫妻檔與北縣民政局長楊義德也都出席活動,並向捐助彩券與獎品的彩券聯盟頒成員發感謝狀。

隨後黃志宜、黃志雄與楊義德等人登上捐血車贈送彩券給捐血民眾,第一次捐血的蔡同學幸運刮中200元,黃志雄高興得直恭喜他「好心有好報」。沒想到更好運的還在後頭, 另一名年輕人試刮「超速777」彩券,竟一連出現7個1000元的中獎標示,為他兌獎的彩券商張麗樂也說,這樣的中獎方式相當少見,實在太幸運了。

台彩公司表示,新莊捐血活動是最後一場,先前在高雄、台中與宜蘭的場次也都很成功,募到1千多袋熱血,新莊應也可達成350袋業績,「捐血送彩券」是活動成功關鍵。彩券聯盟理事長呂學淵表示,雖然大部分彩券商本身也是弱勢族群,但做好事不分彼此,希望藉此拋磚引玉,讓大家的愛心挽救更多生命。

2007年8月3日 星期五

爭取發行運動彩券 北富銀高雄銀今完成遞件

爭取發行運動彩券 北富銀高雄銀今完成遞件
中央社 (2007-07-31 18:32)
  (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2007年7月31日電)今天是申請發行運動彩券截止日,昨天中信銀打頭陣第一家遞件,高雄銀行上午在總經理鍾武湖率隊赴財政部遞件,台北富邦銀行下午則是由副總楊瑞東遞件。對於是否抱著勢在必得決心?楊瑞東表示,盡力而為。楊瑞東表示,他們規畫投注的標的,包括美國職棒、美國職籃、歐洲足球賽、奧運、世足賽、賽馬、賽車,國內則包括中華職棒和超級籃球聯賽(SBL),一年至少有1500場次到2000場次,並分單場及多場。每次下注金額從新台幣25元、50元、到100元。另外,北富銀也預計和電視台合作,進行實況投注,在賽事終場前十分鐘還可下注,且賠率會隨時進行修改。楊瑞東指出,未來投注的方式除實體的投注站,還可透過網路、手機、電話及MOD(隨選視訊)等。投注時間可長達22小時到23小時。楊瑞東表示,根據他們進行的調查顯示,有67%的受訪者可接受運動彩券,因為公信力、公益和發展體育的性質。不過,楊瑞東指出,由於運動彩券較專業,投注的民眾和公益彩券的民眾較不一樣,可能以中產階級、高等教育者為主。依財政部遴選規定,運動彩券的發行機構將在今年9月10日前選定。甄選委員會成員有13位,包括財政部、金管會及體委會代表,及財會、運動方面的學者專家。為強調公正性及客觀性,學者專家代表人數將多於機關代表,接近三分之二。

運動彩券第1年商機150億

第1年商機150億
【唐玉麟/台北報導】

運動彩券三強爭霸,異常激烈,到底為了什麼?台彩董事長、中信金個金執行長尚瑞強說,運動彩券第一年商機在150億元,慢慢成長,第六年將高達320億元。

高雄銀行董事長周武雄則說,運動彩券可創造不少商機,包括金流、開戶數、得獎人財富管理等。

北富銀資深副總經理楊瑞東直言,競奪運動彩券是「為了爭一口氣」,但他也表示,當然是為了做生意,有利潤可賺,但提高企業形象,卻是北富銀最大目的。

面對公益彩券與運動彩券並存問題,尚瑞強認為,運動彩券將侵蝕公益彩券市場達18%,也就是說,若公益彩券一年銷售額以1000億元計,運動彩券將侵蝕公益彩券達180億元,因此主張兩者彩券應由一家銀行主辦才好,可避免惡性競爭。

不過財政部官員認為,按香港經驗,公益彩券(樂透)主力是年長者玩的遊戲,運動彩券是年輕人或收入高中年人玩的遊戲,它需要投注者花時間專研或分析,甚至各家銀行競標,可提供民眾更多選擇機會。

三家銀行競標運動彩券比較評析

三家銀行競標運動彩券比較評析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林政鋒

2007-07-31

運動彩券發行機構甄選送件期限31日截止,表態爭取運動彩券發行權的四家銀行變成「三缺一」。台新銀30日宣布退出;中信銀則在30日搶先送件,強調「非標到不可」;高雄銀、北富銀31日送件。三家銀行將競逐市場預期超過200億元的運動彩券發行商機。

財政部預計9月底前決定國內首次運動彩券發行權花落誰家,運動彩券最慢須在明(97)年4月15日前發行。

台灣彩券董事長尚瑞強代表30日代表中信銀,前往財政部遞交多達52箱的申請文件。由於預估運動彩券市場開跑,將會侵蝕目前的公益彩券市場將近兩成,30日彩券經銷商公會代表齊集台彩,要求中信銀全力搶標運動彩券,希望中信銀能得標,讓經銷商可以同時賣公益彩券及運動彩券。

高雄銀、北富銀均表明31日將送件。高雄銀更在30日請出高雄市長陳菊與議員造勢,準備遞送的文件多達60箱、共十套申請計畫書。

尚瑞強30日表示,根據中信銀聘請的澳洲顧問公司估算,台灣運動彩券市場規模,預估三年內可達300億元。假設中信銀得標,將可與公益彩券業務整合發揮加乘效果,綜效可達11%以上;若是其他銀行取得發行權,相互競爭下,將會侵蝕公益彩券市場達18%,一來一往相差達三成,對彩券發行可貢獻國庫的盈餘有不小衝擊。

尚瑞強並強調,根據台彩的市調,兩種彩券的主要客戶都一樣是25歲至45歲的男性,重疊性高,若兩種彩券交由同一家銀行發行,經銷商獲利空間更大,消費者也可同時購買兩種性質不同的彩券,更方便財政部管理,除了回饋金之外,額外的盈餘貢獻也更高。

相較中信銀「非標到不可」的決心,上次競標公益彩券以些微差距落敗的高雄銀,高雄市長陳菊30日也宣示高銀團隊勢在必得,並有高雄市政府、市議會做強力後盾。陳菊並再次呼籲,希望中央在南北平衡考量下,能重視南台灣的發聲,讓高雄銀取得發行權。

高雄銀董事長周武雄也指出,高雄銀唯一較弱勢的通路問題,已尋求台灣銀行援助,以台銀全台灣169個據點,再加上高雄銀總計有200個行銷通路,有助運動彩券發行。

台新銀30日發表聲明退出競標,主因台新金與彰化銀行換股合併工程已經啟動,必須集中資源投入運用,因此退出。

感受謙虛、堅忍、遠見的力量 社會關懷、夢想實踐者 陳英俊董事長的康揚人生

12/27(三)晚上八點 新雲林之聲廣播電台 Fm 89.3   明瑟邀請您一起現收聽~   感受謙虛、堅忍、遠見的力量  社會關懷、夢想實踐者 陳英俊董事長的康揚人生   來自宜蘭礁溪農村的他   是怎樣的起心動念   可以用四十多年、半輩子的歲月   投入在研究製造 更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