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07/15 |
【聯合報╱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前年修正,公立學校都必須在今年7月前,把進用身心障礙者的比率,從2%提高到3%;但教育部統計發現,仍有24所公立大專院校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人士,台大、清大、交大、政大等頂尖大學都上榜。 除了大專院校之外,教育部人事處指出,還有76所公立高中職、557 所公立國中小,也未達足額進用的標準。 統計顯示,台大進用身心障礙者的比率為2.86%、200人,離3%的目標還差9人;清大應聘55人才達標準,目前僅44人;交大還差7人、政大還差14人;進用比率最低的是台北藝術大學,只有1.82%,甚至無法符合2年前的舊標準。 教育部人事處指出,凡進用不足額的公立學校,都將依法罰款,每少一人,每月就會被罰基本工資17280元,但編列預算繳交罰款,對公立學校並不算真正的「處罰」;因此,人事行政局也會對未足額進用的學校做行政懲處。 教育部官員表示,其實多數學校都在7月之前的2年緩衝期內,努力進用身心障礙者,尤其是國中小人員本就不多,離標準多半只差1~2人;大專院校離標準相差人數雖多,但進用率都超過2%,應可在一年內達到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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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身心障礙特考有五八八一人報考,錄取二九○人,錄取率不到百分之七。
去年的四等博物館科榜首劉俐廷說,興趣非常重要,唯有保持興趣,才能維持對考試的動力。
三等考試電子工程科榜首林鈺茗建議考生「不要放棄任何一科」,準備時間最好平均。三等統計榜首的韓俊彥建議考生要養成運動習慣,讓自己生理和心理都更強壯。
新修正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未來六十七人以上的私部門,至少必須進用百分之一的身心障礙者,三十四人以上的公部門,至少必須進用百分之三。